黄鹤楼1916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崇州雪茄香烟两法衔接

昱鹏 2024-6-14 176 6/14

      近日,黄鹤楼1916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崇州雪茄香烟“两法衔接”该机制迅速处理了杜、王等五人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案件,最终决定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逮捕五人。

      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,犯罪嫌疑人杜某多次在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处购买云烟、玉溪、中国等假冒伪劣香烟。之后,犯罪嫌疑人杜某通过李某使用微信添加附近朋友,并在微信朋友圈宣传,将购买的假冒伪劣烟草产品销售给崇州金鸡附近的消费者。经初小支香烟报价步核算,王某向杜某销售2020年5娇子香烟价目表1万余元假冒香烟,而杜鹏则向他人销售10万余元假冒香烟。同时,还发现涉案假卷烟是犯罪嫌疑人王某从犯罪嫌疑人张某处购买的。2018年6月10日,调查人员在新都大丰逮捕了从河南运回成都的犯罪嫌疑人郭某。现场查获2000多支假冒伪劣香烟,价值35万多元。经查明,车上查获的假冒伪劣香烟均为犯罪嫌疑人张某,要求郭某前往河南省佳县运回成都市,准备销售南黄 香烟售的。经四川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,本案涉及的烟草产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和假冒卷烟。

      依托崇州市院“两法衔接”信息共享机制,在第一次获得案件线索后,派人员提前参与案件调查调查,烟草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牡丹烟事诉讼证据高标准、高质量调查和固定证据,同时加强上游犯罪调查,破坏烟草产品生产、运输、销售产业链,从源头上打击和治理犯罪,对打击假冒伪劣烟草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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昱鹏

6月14日21:37

最后修改:2024年6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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